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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投保中心甫對林郭文艷提解任訴訟 北院火速分案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0年07月07日06:04 • 發布於 2020年07月07日06:04
投保中心向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提起裁判解任訴訟,北院今火速完成分案,由「金」股法官楊惠如負責承審。(資料照)
投保中心向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提起裁判解任訴訟,北院今火速完成分案,由「金」股法官楊惠如負責承審。(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投資人保護中心昨天向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提起裁判解任訴訟,相關訴狀同日送抵台北地院。北院今火速完成分案,由「金」股法官楊惠如負責承審,目前尚未排定首度開庭時間。

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昨指出,大同公司惡意剔除53%股東表決權,原因在於,根據大同6月30日晚間重大訊息公告最後一段可知,對於市場派持股認定,大同公司已於5月向法院聲請假處分,但公告顯示法院並未同意,這代表大同公司早就自知沒有權利認定市場派持股,故該篇公告根本是「自打嘴巴」。

據了解,邱欽庭口中的法院是指北院,而大同公司在訴狀中主張,確認新大同投資顧問公司對大同公司的提案權董事與監察候選人提名權、股東出席權及表決權(含選舉權)均不存在」。但北院基於新大同投資顧問公司設址北市內湖區,屬於士林地院轄區,故5月25日已移轉由士院審理。

士林地院行政庭長蔡守訓告訴本報,北院移轉管下後,卷證尚未送抵士院,原因在於尚待合法送達或等待抗告期滿;另據他他了解,新大同投資顧問公司於上月25日、端午節前曾提出一份對於聲請假處份表示意見的陳報狀,但因士院尚未收到卷證,故尚未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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