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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快新聞/港區國安法逼壓 黃之鋒不改名、不刪文:不願自我審查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7月02日08:32 • 發布於 2020年07月02日08:27

遭傳名列《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第一批被捕名單的黃之鋒今(2)日於臉書貼文,他表示自己並不會隨著國安法的實施就更改臉書名、刪除過往文章,或者改變一直以來的作風。黃之鋒強調,他不想做自我審查,雖實際上並非完全不擔心,但不願過分憂慮,因為恐懼一旦入侵人心,「我們就很難活成自己想要的樣子。」

《港區國安法》中載明包含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四類罪行,而最重刑期則為終身監禁。並且,該法還史無前例地讓中共可在香港成立國家安全公署,專責處理違反國家安全事件。反對者質疑,《港區國安法》凸顯了「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承諾已經破滅。

時任香港眾志秘書長的黃之鋒,遭傳名列《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第一批被捕名單,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6月30日通過該法,他即宣布退出眾志,以免殃及他人。

在《港區國安法》全面實施一日後的今天,黃之鋒臉書貼文表示,他並不會更改自己的臉書名,也不會刪除過去張貼過的文字、相片,並且將一如以往分享報導與評論。

黃之鋒強調,不會放棄自身觀點和立場,除非經過自己的反思,除了不想要被人審查,也不希望自我審查。他說自己並非完全不擔心,但也不想要過度擔心,因為恐懼一旦侵入人心,「我們就很難活成自己想要的樣子。」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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