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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已婚女師啪啪國三男 法官:不算狼師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7月11日01:57 • 發布於 2020年07月11日01:57

記者於慶璇/花蓮報導

已婚郭姓女子不過20多歲,就已經擁有教師證照,2年前擔任花蓮某所國中代課老師時,一名15歲國三男學生對她猛烈追求,兩人5度發生性行為,分手後男學生情緒低落,因而將此事告訴輔導老師,全案這才曝光。案經花蓮地院審酌後,認為郭女行徑與「狼師」不同,雖將其判處10月,但也宣告緩刑3年。

▲已婚女師與國三男學生共發生5次性行為。(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PIXABAY)

據了解,郭女身材嬌小、外形甜美,個性活潑有親和力,因年紀只比學生大約10多歲,在校深受學生歡迎,而她在校擔任國文教師,多年前孤身從外地前往花蓮工作,對於男學生傳訊息關心、寫情書等猛烈追求行為難以抗拒,2人展開交往。

2018年8月間先是在租屋處發生關係,同年11月間摸黑至七星潭海灘及涼亭野戰,共計發生過5次性行為,最後郭女因不堪良心譴責,因而提出分手,致使男學生長期心情鬱悶,去年初向輔導老師傾吐心事,師生戀才得以曝光。

花蓮地院審理時,郭女拿出男學生送她的情書,證明是對方主動追求,法官認為郭女為人師表卻跟學生發生關係,實在不應該,但這起師生戀源自男學生猛烈追求,與社會上利用學生年幼,對師長有仰慕、敬愛及依賴之心,因而進行性交、猥褻行為的「狼師」不同,因此依5次對14以上、未滿16歲男子性交罪,合併判處10月徒刑,不過考量郭女並無前科、犯後已經和解,應知警惕無再犯之虞,因而宣告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而花蓮縣教育局也表示,因郭女有刑案在身,未來無法再到任何學校獲得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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