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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小王用酒瓶玩老婆 人夫撞門抓猴怒告通姦!一個理由不被起訴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20年06月03日02:35 • 發布於 2020年06月03日00:49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位人妻結婚不到3年就紅杏出牆,被先生看到跟小王的鹹濕對話,還抓到上摩鐵開房間,綠光攻頂怒告求償。豈料,妻子卻向法官說「跟比較好的男性友人都有類似舉動」,否認跟小王有通姦。但法官明察秋毫,仍認定小王侵害男子配偶權,判決應連帶賠償20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男子在妻子手機中發現跟小王對話,內容講到「塞著小怪獸一路走到廁所」、「豬八戒竟然用酒瓶…」、「醒來也就忍不住對你上下其手,我就是變態,喜歡跟你一起做色色的事情」等極度鹹濕,男子看完後委託徵信社抓猴,果然發現2人在摩鐵開房,男子怒告刑事的妨害家庭告訴。

但最後檢察官不起訴,理由是徵信社跟男子未經同意就破門闖入房間採證,不具證據能力,因此刑事不起訴處分。但民事求償部分,儘管人妻否認跟小王有通姦行為,辯說跟比較要好的男性友人都有這些行為,但法官認為已經踰越正常男女社交活動應有分際,判決應賠償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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