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寒假旅遊旺季將屆,為保障旅遊消費者權益,交通部觀光局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43條公告去年6月28日至今年1月20日期間旅行業營運狀況。這次全台共有9家旅行社被廢止旅行業執照、1家遭勒令停業、11家申請解散,觀光局呼籲民眾跟團時要多加留意。
一、 廢止旅行業執照9家:
1.嘉華(新北市,經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公告出會,未依規定補繳保證金)
2.美兆(台北市,暫停營業逾6個月,且未依規定向本局報備)
3.凡羽(新北市,經品保協會公告出會,未依規定補繳保證金)
4.上上國際(台北市,經品保協會公告出會,未依規定補繳保證金)
5.山水龍(桃園市,經品保協會公告出會,未依規定補繳保證金)
6.楓葉(新竹市,經品保協會公告出會,未依規定補繳保證金)
7.景山國際(桃園市,經品保協會公告出會,未依規定補繳保證金)
8.錦忠(雲林縣,經品保協會公告出會,未依規定補繳保證金)
9.海鑫(澎湖縣,經經濟部廢止公司登記)
二、勒令停業1家:
協杰國際(台北市,發生財務困難,營運異常,顯有損害旅遊消費者權益)。
三、申請解散11家:
三順(台北市)、旅拓國際(台北市)、三上(台北市)、微笑(台北市)、復華國際(台北市)、地球家國際(新北市)、悅達(新北市) 、唯樂(台中市)、寶龍(雲林縣)、佳龍(高雄市) 、統順(高雄市)。
觀光局表示,有關自行申請或經主管機關副知本局停業的旅行業名單,另公告於觀光局觀光行政資訊網→消保事項專區→旅行業→具法定公告事由之旅行業項下。另爾後旅行業倘有受停業處分或廢止旅行業執照、自行停業及解散等情形,亦將於觀光行政資訊網即時公告,提供旅遊消費者即時查詢。
另提醒旅遊消費者,若要參加旅行社舉辦的旅遊活動、購買國際機票及出國旅遊,要注意參團旅遊應選擇領有旅行業執照之合法旅行社簽訂旅遊契約,並應確認洽辦者係旅行業相關從業人員。
合法旅行社、旅行社從業人員、合格領隊及導遊人員、參團旅遊應注意事項暨上述公告之業者名單可至觀光局行政資訊網(http://admin.taiwan.net.tw)消保事項專區查詢。
另每季旅行團「參考售價」請至品保協會網站(http://www.travel.org.tw)查詢。如選購低於參考售價的產品,宜多查詢比較了解其旅遊產品內容,確認團費包含及不包含之項目及是否有「自費行程」,及後續一旦解約之退費標準(例如:包機或促銷行程、廉價航空之票務資訊及退費規定等)。
留言 7
吳嘉瑋
這種雷我也想踩,可惜沒錢去踩。
台灣有錢人很多,聽說像我這種
只夠溫飽的也不少。
2020年01月20日11:25
顏嘉俊Jun
原來在收割保護費繳不出來,其他跟著旅遊補助調高價格再吃下補助款,這群亂七八糟
2020年01月20日05:17
謝小芫
經濟真正好的啦!超讚
2020年01月20日12:39
Yoake Tokomo You
品
冠
還沒倒哦?
2020年01月20日04:39
kay
這文到快放假前發? 有些都付款了,政府機制不能改善提早嗎? 發這文是告訴我們你有做事,然後做半套? 有事?
2020年01月20日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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