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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國安法對香港記者意味著什麼?

德國之聲

更新於 2020年07月01日11:54 • 發布於 2020年07月01日11:54 • 德國之聲 中文網

(德國之聲中文網)記者無疆界德國分部負責人米爾(Christian Mihr)表示,國家安全法將讓中國政權能夠在合法的表象之下對不受其歡迎的香港記者進行恐嚇和懲罰。"在中國被逮捕的114名媒體從業人員中,絕大多數是因為所謂的違反國家安全罪名而入獄的。"

據香港記者協會6月18日公布的一項調查,98%的受訪記者反對"港區國安法"。八成以上擔心"人身安全受威脅",並認為該法通過後,媒體自我審查將"更嚴重"。

記者無疆界在6月29日的最新報告中梳理國安法中四個罪名對香港記者可能帶來的風險:

恐怖主義

報告指出,北京對該罪名的詮釋將任何"被視為威脅國家安全"的行為囊括在內,並時常與"非法提供國家秘密"、"叛國"罪名結合在一起。至少7名中國媒體從業人員目前因"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系獄,其中包括瑞典書商桂敏海。

報告稱,對香港媒體從業人員而言:由於中國政權及香港特首將民主運動稱為"恐怖主義",因此,國安法之下對示威活動的報道可能會被當作恐怖活動。與此同時,對中國及香港政府代表的某些信息的曝光,可能會視為"洩露國家機密"。

分裂國家

報告指出,北京經常將分裂國家與分離主義視為同等。包括那些倡導地區文化和語言、如藏語、維語的個人和團體也受到煽動分裂的罪名判決。在中國,維吾爾人在新疆受到壓迫的背景下,至少有70名媒體從業人員目前因分裂國家的相關罪名系獄。哈維爾人權獎和薩哈羅夫獎得主伊力哈木·土赫提(Ilham Tohti)2014年因分裂國家被判終身監禁。

對香港記者而言,撰寫與香港文化身份認同有關的文章,或者采訪某位支持香港獨立人士,也可能受到分裂國家的罪名指控。金融時報記者馬凱(Victor Mallet)作為外國記協副主席邀請一位支持香港獨立的政黨人士出席活動後,2018年10月被拒絕入境香港。

顛覆國家政權

報告指出,在中國大陸,這一罪名時常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並列。被告人還被指控"尋釁滋事"和"散播謠言"。在中國,至少有24名媒體從業人員因被控"尋釁滋事"、"顛覆國家政權"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而系獄。曾批評官員腐敗的網絡活動人士吳淦2017年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背叛8年監禁。

對香港記者而言,引述支持獨立的活動人士的話,可能會受到"煽動"的起訴。而發表批評中國政府評論的報章,則可能受到懲罰。香港電台被停播的"頭條新聞"倘若在國安法之下,也可能受到類似的指責。

外國干預

報告指出,自今年年初以來,已有16家美國大媒體的通訊員在所謂對美國政府的"報復行動"中被驅逐出中國。

對香港媒體從業人員而言,國際傳媒的通訊員或工作人員以及其消息源,可能受到指控,服務於外國勢力,並受到監控、恐嚇和暴力對待。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曾在今年初的一次采訪中暗示外國媒體對香港的報道角色可疑。

擔心出現寒蟬效應

據香港01上月報道,香港記協6月18日公布的調查中,71-93%的受訪記者表示,國安法通過後,媒體會因報道敏感題目而受政治打壓(93.3%)、記者人身安全受威脅(90.7%)、媒體不敢報道被指港獨、台獨或新疆等敏感題目(87.3%)、媒體減少報道港獨、台獨、新疆等敏感題目(71.3%)。

香港記協主席楊健興6月18日向香港01表示,國安法通過後對記者會帶來實質的影響以及心理上的威脅;行業會猜度底線,自由空間萎縮;如游行時拍到敏感口號,是否使用會更小心。他也舉例說,此前港台時事節目采訪世衛助理總干事,記者問是否會重新考慮讓台灣成為世衛成員,結果被政府批評有違一個中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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