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四面兩百年牌匾俗俗賣 賺三萬五千換六月徒刑

中廣新聞網

發布於 2020年05月28日20:39
四面兩百年牌匾俗俗賣 賺三萬五千換六月徒刑
四面兩百年牌匾俗俗賣 賺三萬五千換六月徒刑

四面近兩百年的進士弟匾額,卻被賤賣三萬五千元!新竹一名李姓慣竊因缺錢花用,半夜潛入新竹市定古蹟鄭氏家廟旁的春官第,將刻有「進士」等四面匾額,賣給張姓古董商銷贓。警方循線將竊嫌逮捕並追回四面匾額,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依竊盜和贓物罪名,將竊嫌和古董商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和五個月不等徒刑。(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有多次竊盜前科的李姓男子,前年九月利用夜色潛入新竹市定古蹟鄭氏家廟旁的「春官第」,將刻有「進士」、「崇祀鄉賢」、「文魁」、「明經」等四面,近兩百年歷史的牌匾竊走。由於李姓男子缺錢花用,四面近兩百年的匾額卻只賤賣三萬五千元。警方是接獲鄭氏家廟後人報案,調閱上百支監視器,鎖定李姓男子涉有重嫌。

警方後來發現李姓男子因竊盜案入獄,警方多次借提才突破李姓男子心防,警方再前往新竹縣新埔鎮將張姓古董商逮捕,並起出四面兩百年的匾額。全案法官審理後認為,被告李姓男子正值青壯,卻不思正當方式賺取所需,因缺錢使用竟竊取極具文物價值的四面牌匾,以銷贓牟利。犯後起初否認犯行,經多次反覆說詞才供出實情與牌匾流向,最後才坦承犯行,態度尚可;而收贓的張姓男子對牌匾可能為贓物已有認識,仍將匾額買下,助長財產犯罪,增加贓物查緝困難,又否認犯行,毫無悔意,法官審酌後依竊盜和贓物罪名,將兩人分別判刑六個月和五個月,如易科罰金是十八萬元和十五萬元。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