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台男花45萬到越南娶美嬌娘 回台收「離婚證書」成別人女友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2020年06月02日08:02 • 張國欽
男子花45萬元三度到越南娶美嬌娘,回台後卻收到對方寄來的離婚證書。(示意圖/達志影像)
男子花45萬元三度到越南娶美嬌娘,回台後卻收到對方寄來的離婚證書。(示意圖/達志影像)

台南一名陳姓男子透過網路婚姻仲介,共花45萬元辦妥結婚手續,準備迎娶越南美嬌娘阿美(化名),豈料,就在滿心歡喜等待對方來台團聚時,卻收到越南新婚妻寄來離婚證書,拒嫁來台,還發現阿美竟然是別人的女友,憤而向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台南市專勤隊報案。

陳男日前向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台南市專勤隊報案,表示在網路上認識婚姻仲介阿文(化名),對方得知他想結婚,就鼓吹他到越南娶妻,誆稱包辦結婚費用只要24萬元。陳男前往越南相親時,看上長相清秀的越南籍女子阿美(化名),當天就交付阿美5000元生活費,後來3度前往越南辦理結婚手續,但前後共花了45萬元,包括阿美的身體健康檢查、面談費用,甚至阿美家人生病的急需開銷。

就在陳男滿心期待阿美來台灣團聚時,阿美竟透過仲介表明不願意嫁來台灣,還寄來當地法院的離婚通知書,陳男試圖聯繫還遭阿美封鎖,經搜尋阿美臉書,赫然發現她竟然是別人的女友。。

台南市專勤隊調查發現,阿文並非經許可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團體的工作人員,案發後更推諉卸責,導致民眾求償無門,移民署召開審查會後認定違規,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開罰新台幣40萬元罰鍰。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