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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台商涉替韓國瑜賄選 檢方質疑:張善政現場連線拉票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0年07月08日13:07 • 發布於 2020年07月08日12:53
台北地院審理去年12月台商在中國湖南舉辦餐會為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拉票涉嫌賄選案,長沙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林懷(見圖左)今天出庭時否認餐會與選舉有關。(資料照,記者溫于德攝)
台北地院審理去年12月台商在中國湖南舉辦餐會為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拉票涉嫌賄選案,長沙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林懷(見圖左)今天出庭時否認餐會與選舉有關。(資料照,記者溫于德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去年12月台商在中國湖南舉辦餐會為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拉票涉嫌賄選案,今天開庭,檢察官當庭呈上起訴後接獲的新影片證據,指出與韓國瑜搭檔的副總統候選人張善政曾透過視訊連線,向餐會中在場台商拜票。

北檢偵查起訴此案的檢察官林達今特地蒞庭參與公訴,他庭呈包含影片光碟的補充證據給法官與被告,指出內容是民眾提供的當時長沙華金大酒店的造勢現場錄影畫面,影片顯示,張善政透過現場連線和與會台商互動,主持人並高喊「總統好」,林達認為,這足以證明這是主辦單位事先就已全部聯繫妥當的拜票活動,現場還有舉辦摸彩抽獎。

全案起訴7人,法官今傳喚4人進行準備程序,包括長沙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林懷、副會長佟建華、中華婦女聯合會副秘書長及湖南省衡陽辦事處主任沈斌(女)、台商莊桓漳,後天再傳另3名被告。

針對檢方所提的新影片證據,林懷的律師許英傑指出,本案沒有起訴張善政,起訴書也未提及張善政與林懷等人有犯意聯絡或行為分擔,不能僅憑影片就推論是賄選。

莊桓漳的律師主張,影片來源不明,現場是報名參加者才可入場的私人聚會,拍攝者是否有資格在場?是否有徵得同意而合法拍攝?皆有待釐清,若未經同意而偷拍,就有違法側拍的疑慮,不能當做證據。

林懷的律師也質疑,起訴引用的林姓男子的2份證詞,年籍資料都是空白,這樣要如何傳喚做證?林達回應說,當時接到很多檢舉,為了查明真相而傳喚其中一名林男做證,為了保護檢舉人而隱匿其個人資料,林達說,為了避免爭議並提升訴訟效率,決定當庭撤回林男的供述證據,不再在審理時引為證據。

又有律師指出,新影片證據的提供者「Aston Boy」的身分也不詳,是否也應一併撤回?林達強烈回應:「現場錄影畫面是客觀存在的證據,並非供述證據,二者並不相同,是要我撤回什麼?簡直莫名其妙」。

今到庭4人都否認犯罪,林懷答辯,尾牙餐會是每年的例行活動,有繳1000至2000元會費的會員可免費進場,去年底有台商提議和湖南其他台商協會聯合尾牙聯誼並造勢,費用各協會各自分攤,大家都同意,中國長沙市台辦、湖南省台辦也有來找他們協商舉辦聯合尾牙的事,他就配合辦理,尾牙不是為選舉而辦,也未影響出席者的投票意向。

佟建華強調,他不在餐會的決策圈內,他只是在長沙台協打雜的無給職義工,副會長只是虛名,他一個月只去協會一次;莊桓漳說他收到協會通知的訊息是尾牙宴,到了現場才知道有政黨活動;沈斌說她只是轉發協會發出的優惠機票、尾牙宴等訊息,不知決策過程與資金來源,卻被無端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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