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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別誤解 政院提醒:通姦仍要負民事賠償責任

新頭殼

更新於 2020年05月29日12:10 • 發布於 2020年05月29日12:10 • 新頭殼newtalk |林朝億 台北市報導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   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   圖:行政院提供

新頭殼newtalk

對於憲法法庭今日宣示通姦罪違憲,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今(29)日表示,政院予以尊重;但他也提醒,通姦行為、破壞家庭與婚姻,通、相姦的行為人依照現行法律的規定,仍然是要負民事賠償責任,請民眾不要誤解。

憲法法庭今日宣示釋字第791號解釋,宣告通姦罪因違反比例原則等理由,違憲且立即失效,以及宣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規定也因《刑法》第239條違憲,一併宣告違憲,立即失效。

對此,丁怡銘表示,對大法官釋憲的結果予以尊重,但宣告通姦罪違憲無效,並不代表通姦行為是可以被容許,或是可以不用負法律責任的。通姦行為、破壞家庭與婚姻,通、相姦的行為人依照現行法律的規定,仍然是要負民事賠償責任,請民眾不要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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