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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停紅燈看LINE未通話 屬違規最高可罰3千元

卡優新聞網

發布於 2020年06月04日23:08
停等紅燈時查看FACEBOOK、LINE社群軟體,屬於違規行為,恐吃上最高3千元罰單(圖/卡優新聞網)

民眾三不五時低頭滑手機,成為街頭的常有景象。但若是開車或騎車時使用手機,既使並非講電話,在停等紅燈時查看社群軟體,也屬於違規的行為,恐吃上最高3,000元的罰單。

日前新北市一名男子騎車在停紅燈時,拿出手機使用,遭警察開單,男子認為並未通話,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而法院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時,只要駕駛人手持使用手機,不限於通話,包括操作LINE等APP即屬違規,判決男子敗訴。

根據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開車或騎車時使用手機的違規情形趨增,今(2020)年1至4月,行車使用手機的違規案件多達1萬2,776件,較去(2019)年同期增加4倍,而且4月單月已取締4,343件。

有駕駛人質疑,停等紅燈或塞車時車輛暫停,是否屬於行駛於道路上。新北市交裁處長李忠台表示,車輛在停等紅燈或塞車,都包含在駕駛人「從開始駕駛車輛至到達目的地」的整體行駛過程中,仍屬於「行駛於道路」的狀態。

行車時,若須傳送簡訊、收發電子郵件、撥接語音信箱、編輯電子文書檔案、瀏覽電子文書、連線FACEBOOK、LINE、奇摩即時通等社群網站、執行電子遊戲程式等裝置,皆應已停車或路邊臨時停車穩妥靜止時進行。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或其他類似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的行為者,可開罰1,000至3,000元。李忠台提醒,停等紅燈時仍屬於車輛行駛於道路的狀態,操作手機不但無法注意四周狀況,甚至將危害其他車輛的安全和行車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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