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羅智強不滿媒體人周玉蔻在臉書和節目中,指他是頂新集團門神,控告刑事誹謗罪嫌並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1000萬元。高院今天以程序為由,判羅智強敗訴,仍可上訴。
羅智強不滿周玉蔻在節目中,影射他在總統府副秘書長任內,協助頂新集團鞏固101大樓經營權,並不當評論他是頂新集團門神,提出刑事及附帶民事求償訴訟。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周玉蔻無罪,同時駁回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案經檢察官就刑事部分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仍判周玉蔻無罪而確定。羅智強則就附帶民事訴訟提起上訴,由刑事庭移送民事庭審理。
高等法院認為,羅智強與檢方皆於一審刑事判決無罪,及駁回附帶民事求償請求後分別上訴。刑事部分已駁回,依法應就附帶民事訴訟的上訴,於程序上也為駁回之判決,但誤依羅智強的聲請,將附帶民事訴訟上訴移至民事庭。因此羅智強的上訴為無理由,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