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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華為公主落難記】孟晚舟構成「雙重犯罪」 引渡美國受審程序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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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0年05月28日13:44 • 發布於 2020年05月28日13:44 • 國際中心
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判決,華為董事長孟晚舟「未能獲釋」。(湯森路透)
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判決,華為董事長孟晚舟「未能獲釋」。(湯森路透)

華為副董事長兼財務長孟晚舟引渡案,27日由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級法院做出關鍵裁決,判決解決指出,此案符合美加「雙重犯罪」標準,引渡聆訊將繼續。而外界普遍認為,孟晚舟律師團會提出上訴,阻止她被引渡至美國受審。

對此,孟晚舟代表律師溫加滕(Reid Weingarten)表示,孟晚舟不應成為中美之間的押注或人質,並稱這次的判決只是漫長過程中開端,也相信最終將實現正義。

 

華為表示對判決感失望,他們相信孟晚舟是清白,並會繼續支持孟晚舟尋求公正判決和自由。華為希望加拿大的司法體系最終能還孟晚舟一個清白,她的律師團隊將不懈努力,確保正義得到伸張。

 

 

「詐欺」行為被認定是犯罪事實

 

2018年12月,孟晚舟在加拿大溫哥華機場遭逮捕。美國指控孟晚舟涉嫌銀行和電信欺詐,稱她對匯豐銀行說謊,並誤導其進行違反美國對伊朗製裁的交易。如果定罪最高可判20年監禁。美方已向加方提出引渡要求。

根據加拿大引渡法和美加引渡協議,被請求引渡人涉嫌的罪行需兩國都認定為犯罪行為,才符合引渡條件,也就是法律上所謂的「雙重犯罪」。這是此次裁決的核心問題。

孟晚舟的律師團於1月提出,該案件不符合雙重犯罪標準,因為加拿大沒有對伊朗實施製裁,因此匯豐銀行的任何交易都不違反加拿大法律。

但有加拿大檢察官反駁稱,此案的核心是欺詐,而不是違反製裁,「製裁問題本質上是在轉移視線」。而孟晚舟的律師團隊在一份法庭文件中說,雖然美國為更容易地引渡孟晚舟而試圖將移交申請「偽裝成」欺詐案件,但實際上這是一份違反製裁規定的申訴,目的是要迫使加拿大執行美國的貿易法規。

引渡程序進入第二階段 

外界預計,下一階段(第二階段)的引渡聆訊證會在6月開始,預計在9月底10月初宣布。

按照加拿大司法部網站公佈的引渡法流程,第二階段結束後將進入第三階段,即「部長階段」,由司法部長決定是否簽發引渡令。

被請求引渡人可以向司法部長提交意見書,闡述自己的訴求。司法部長擁有自由裁量權,如果覺得當事人被引渡後無法得到公平審判,可以拒絕簽發引渡令。

如果司法部長簽發引渡令,被請求引渡人覺得不服,可以向上訴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要求法院進行司法復核。上訴和司法復核可同時審理。如果被請求引渡人覺得上訴法院判決不合理,還可向加拿大最高法院申訴。一些法律專家表示,極端情況下孟晚舟的案件可能訴諸加拿大最高法院,整個過程需要數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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