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清芳與宋學仁結束15年婚姻關係,她可分得宋學仁約16億元財產,包括13億元現金及股票,另外一棟價值3億元豪宅。演藝圈離婚的例子太多,贍養費的多寡總是外界好奇的焦點,台灣女星謝玲玲嫁給香港富豪林建岳,20年前離婚時獲得價值新台幣17億元贍養費,比同期離婚的英國黛安娜王妃拿的11億還要多。
香港富豪林建岳的前妻謝玲玲,20年前離婚時獲得港幣4億元(約新台幣17億元)贍養費,她賣掉前夫給的股票,在中國大陸蘇州、上海投資商業大樓、商店街店舖等,「只租不賣」每個月坐收百萬人民幣租金,加上投資古董收藏等,獲利頗多。
黎明與樂基兒結婚4年,因性格不合宣布離婚,黎明以港幣5,000萬元(約新台幣1.89億元)與價值港幣6,000萬元(約新台幣2.28億元)的3間位於舊金山的房子給樂基兒,加上之前送給她的另外3間房子,樂基兒擁有6間總值破億元港幣的不動產和大筆現金,還包括2011年註冊的昕倩有限公司等個人資產。
當年中視「花系列」女星蔣黎麗,25歲嫁給豪門大地主林大德,生下2個兒子,後因老公沉迷博奕決定離婚。離婚後獲得兒子監護權和上億贍養費,為讓兒子安心工作,她砸80萬美金(約新台幣2,400萬元)買房子給他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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