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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馬英九盛讚的英勇女鄉長 貪215萬颱風財判8年半要入獄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08月19日06:10 • 發布於 2019年08月19日06:00
前總統馬英九曾讚譽前花蓮縣秀林鄉長許淑銀(左)是「英勇女鄉長」,如今卻在蘇拉風災災修工程中因貪確定入獄,相當諷刺。(資料照)
前總統馬英九曾讚譽前花蓮縣秀林鄉長許淑銀(左)是「英勇女鄉長」,如今卻在蘇拉風災災修工程中因貪確定入獄,相當諷刺。(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花蓮縣議員許淑銀7年前擔任秀林鄉長時,蘇拉颱風重創和仁、和中部落,她第一時間挺進重災區,獲時任總統馬英九盛讚,封她為「英勇女鄉長」,但事後卻爆出她利用發包災後重建款的機會,大發國難財,收受包商賄賂、回扣215萬元,一審將她判刑9年,二審去年3月改判8年半、褫奪公權5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許淑銀確定要入獄。

2012年8月,蘇拉颱風重創花蓮秀林鄉和平村,其中3個村落遭土石流壓毀,當時的秀林鄉長許淑銀,即時強制撤村,還因忙於救災,累到吊點滴;中央2階段撥款共1000多萬元,協助救災。

判決指出,許淑銀明知鄉民代表王金福非合格營建廠商,竟內定由王男借牌承包共計1500多萬元的搶修工程,再由王交付工程款約1成賄賂155萬元給她。

判決書指出,許淑銀指示建設課代理課長吳俊宏,採限制性招標,讓王金福順利得標,吳俊宏也從中收受賄款30萬元;同年9月又有另名包商得標2件共630萬元的搶修工程,許淑銀同樣要求1成回扣「意思一下」,該名包商先準備30萬元,拿到「鄉長室」給許淑銀,但許淑銀嫌少,包商又補上30萬元。

調查局東機站2013年1月接獲檢舉,發動搜索前1天,許淑銀、吳俊宏主動向檢方自首,許繳回賄款245萬元,還比收受的回扣215萬元溢繳30萬元。

一審花蓮地院2015年依收受賄賂、收取回扣兩罪,將許淑銀判應執行9年徒刑,所收賄款、回扣215萬元沒。

二審花蓮高分院去年3月宣判,考量許淑銀未婚、目前擔任縣議員、經濟小康,犯後曾試圖串供隱瞞,至偵查中期才坦承犯行,並繳回賄款,罪名不變,酌減半年刑期,改判8年半。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確定。

蘇拉風災曾重創花蓮秀林鄉和中等部落。(資料照)
蘇拉風災曾重創花蓮秀林鄉和中等部落。(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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