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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電信違約金太高,消基會點名兩業者要查

科技新報

更新於 2019年08月20日15:16 • 發布於 2019年08月20日15:16

台灣消基會調查電信違約金,平均值高達 7,510 元,籲監管機構應效法日本制定違約金上限,但遭到反對。

消基會近日公布電信業「同資費購機綁約方案違約金」調查結果,發現遠傳電信及台灣之星等業者的同資費電信契約違約金遠高於業界平均,有違反誠信原則的嫌疑,呼籲 NCC 應制訂違約金上限,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據調查結果顯示,以購機為 iPhone Xs Max 256 GB 的新台幣 999 元月資費上網吃到飽不限速方案為例,同資費下違約金最高是遠傳電信收取新台幣 9,750 元,其次為台灣之星 8,875 元、之後依序為台灣大哥大 7,125 元、亞太電信 7,000 元、中華電信 4,800 元。其中遠傳電信所收取的違約金已是中華電信的兩倍,消基會認為,這有妨礙競爭的嫌疑。

消基會副秘書長林宗男指出,日本今年 6 月新修正的「電氣通信事業法」就是透過明定違約金上限,希望讓用戶更容易切換電信公司以促進競爭。且消基會也發現,遠傳電信契約與營業規章不符,NCC 制定的「行動寬頻業務營業規章」要求終端設備補助款或是電信優惠補貼款都應是以日計費,但遠傳電信契約補助款卻以月計費,依法可處新台幣 10 萬元以上,50 萬元以下罰鍰。

對此,遠傳電信出面澄清表示,其電信優惠補貼款計算方式是以實際已享贈送傳輸量補貼優惠,以「日」為單位計算、計算公式,非如消基會所說的以「月」計費。且消基會所說的專案約金情況,正確的違約金為 7,875 元,並非消基會所說的 9,750 元。不過消基會後來也在網站上貼出遠傳電信銷售單。

(Source:消基會)

而台灣之星則表示,台灣之星的補貼長期以來皆優於同業,所以違約金當然也是依手公司營運上可承受的風險所綜合評估而制定的。因此也有反對的意見指出,若限制違約金上限也就等於是限制業者補貼終端設備的上限,對消費者而言未必是好,且關於終端設備訂價權並非真的掌握在電信業者手上,若以旗艦機價格屢創新高的趨勢來看,違約金上限也將會對現行商業生態造成影響。

目前依消基會資料顯示,若以綁約 30 個月為期,中華電信設備補貼款為 9,600 元,台哥大及遠傳為 12,000 元,亞太與台灣之星為 14,000 元。

(首圖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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