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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被資遣找不到工作,記得申領薪水60%的失業給付!

保險e聊站

更新於 2020年03月30日01:46 • 發布於 2020年03月30日01:46 • 保險e聊站

通常在投保勞保時,會同時參加「就業保險」,而就業保險中有所謂的「失業給付」,符合資格者,每月可領到離職前6個月平均薪資的60%:

1.被保人非自願離職

2.離職前三年內的就保年資滿一年

3.具有工作能力及就業意願

4.由公立就服機構完成失業認定

即可向勞保局申請失業給付唷!

詳情可看→「失業勞工朋友們,讓『就業保險』來幫助你!」

Q:要如何認定「非自願性離職」?

A:申領的資料,要有「離職證明」或「定期契約證明文件」來證明。

可向投保單位申請。若雇主不願開立,則向當地主管機關(如勞動局)申請。

Q:什麼是失業認定?

A:向當地公立就服站辦理求職登記、就業諮詢,同時申請失業認定,在14天內,就服站會協助就業或安排職訓,若是14天後仍無未就業或未參加職訓,翌日起(第15天)即完成失業認定資格,可申請失業給付。

Q:只要持續失業就可以一直領給付嗎?

A:不可以,最多以6個月為限,特殊狀況才可能延到12個月。

【保險e聊站】透過生動易懂的圖文,把保險變得簡單。期待大家都能瞭解保險、買對保險,做自己保險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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