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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翁仁賢拒槍決伏法 死前只認對不起她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4月02日06:12 • 發布於 2020年04月02日02:20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縱火翁仁賢2016年除夕夜在一家和樂團圓之際,燒死包含父母在內6至親,犯案後卻毫無悔意,甚至在開庭時冷笑、侮辱法官,揚言來生再追殺一次已死的家人,言行令人髮指。當時承辦此案的派出所長劉偉成曾透露,翁認為家人死有餘辜,唯獨只對母親的看護有歉意。翁1日晚間伏法前,自知難逃一死,不斷抗拒拖延時間,最後被法警跟北所管理員「拖到刑場」,共執行2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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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仁賢今天晚上被槍決伏法。(圖/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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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仁賢的家人對於弟弟遭槍決一事,已沒有任何特殊感覺。(圖/資料畫面)

54歲翁仁賢於2016年2月7日除夕夜,在桃園市龍潭區自家,趁父母及親友共16人圍爐時,在家中潑灑汽油縱火,且他發狂持刀見人就砍,造成父母、2名姪兒、姪兒的妻子及看護共6人死亡,另有其他5人也被火勢波及燒成輕重傷,翁的臉部也被燒傷。

翁仁賢個性古怪,法官庭訊時態度一如往常繼續不配合審理,甚至辱罵法官「恐龍法官」、「胡說八道」,揚言來生輪迴還會繼續追殺家人。不過,翁昨在北所舍房內獲知要被帶往刑場槍決時,自知難逃一死,情緒變得十分緊張,不斷抗拒拖延時間,最後被法警跟北所管理員「拖到刑場」,比預定時間晚了近1小時。翁趴在鋪了棉被的沙地,由法醫確認心臟位置之後,法警從背後瞄準先開1槍,但翁仍未死,法警再補1槍,於晚間9時確認死亡。

而《台灣啟示錄》曾為此案做專題報導,報導中,當時逮捕翁仁賢的派出所所長劉偉成透露,翁仁賢特地選在除夕夜下手,就是為了想奪全家人性命,面對父母的死非常無情,唯一有歉意的就是母親的看護。翁認為看護是冤枉的,不該命喪於此,但父母偏心其他兄弟姊妹,死了也是理所當然。劉偉成說,當時他們聽到這句話,痛斥他「你還是人嗎」,但翁仁賢毫不在乎說「你們兇什麼」。

翁仁賢哥哥獲知弟弟被槍決伏法後表示,事情發生後沒辦法把他當作家人,對於他被槍決伏法的事情並沒有任何特殊感覺,「不想領回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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