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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出現成效 桃園市預售屋糾紛3年降幅達1倍

好房網

更新於 2020年02月21日08:19 • 發布於 2020年02月29日02:55 • 記者李彥穎/桃園報導

好房網News記者李彥穎/桃園報導

 

桃園市地政局表示,為避免民眾購買預售屋時,產生消費糾紛,從2017年開始,執行預售屋建案稽查,2019年更稽查了47個建案,創下全國最大訪查規模,果然達到不錯的成效,預售屋購屋糾紛量在3年間,降幅達到1倍。

 

地政局表示,從2017年開始,桃園市政府就整合地政局、法務局、都發局及建管處等資源,並且會同桃園市不動產代銷、建築開發二大公會,就桃園市銷售中的預售屋建案,針對不動產代銷業務、建案廣告、買賣定型化契約、樣品屋等4大項目,共同執行預售屋建案聯合稽查。

 

 

地政局表示,2019年的預售屋稽查,執行達14次,涵蓋市區47個建案,其中以龜山區最多,總共有「耀台北」、「皇普MVP」、「欣時代」等17個建案接受稽查、桃園區也有「君硯」、「玓瓅」等12個建案接受稽查,創下全國最大訪查規模。

 

地政局表示,經過3年來的稽查,預售屋購屋糾紛量從2017年的39%降至2019U年的19%,3年降幅達1倍,顯示這樣的稽查工作具有成效。  

 

地政局統計目前稽查最多缺失項目,排名第一的就是「通知交屋期限」,依照內政部訂頒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該在建商通知的交屋日起30日後才需負擔水電費、瓦斯基本費的約定,但很多建商都是約定為「交屋日起」,消費者就要負擔這個費用。

 

另外依照規定,停車位的種類,例如法定車位、獎勵車位、增設車位應標示清楚,車位高度也會影響使用車型,但很多建案都沒有標明。 

 

還有就是購買預售屋時,建商常沒有標明管線費及相關費用負擔方式。地政局強調,為保護消費者,從2019年11月1日開始,只要契約没約定管線費用,就「全部由建商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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