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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較10年前大減98% 內政部:實踐土地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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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0年05月18日07:00 • 發布於 2020年05月25日02:50 • 記者李彥穎/台北報導

好房網News記者李彥穎/台北報導

 

內政部表示,為了保障人民的財產權,政府近年嚴加審議土地徵收案件,使徵收土地面積大幅減少,以2019年來說,徵收面積只有2009年的2%,而且超過9成都是以市價與地主協議價購來取得土地。

 

內政部統計,從2000年公布土地徵收條例,一直到2011年,內政部每年平均核准的一般土地徵收總面積為951公頃,從2012年修法後至2015年間,每年平均已降至310公頃,從2016年新政府上任後,平均每年徵收土地面積更大幅下降至100公頃左右,尤其去年更僅徵收31.22公頃,與2009年核准徵收的1409公頃相比,近10年下降高達98%。

 

 

內政部統計也顯示,2012年至2015年,每年以徵收取得面積占7成以上,協議取得面積比例平均未達3成,2016年開始,情況反轉,協議取得面積比例達67.04%,已高出徵收取得面積比例的32.96%,並呈逐年提高趨勢,2019年,高達9成以上私有土地是協議取得,徵收面積比例降至6.72%。

 

內政部表示,2012年,政府首先針對「土地徵收條例」進行修法,啟動市價徵收制度,讓每年徵收土地面積逐漸減少。近4年來,內政部透過強化徵收審議與鼓勵協議價購,從2016年起,徵收土地面積大幅減少,2019年徵收面積,只剩2009的2%。顯示目前土地徵收制度更加公平、公正、公開透明。

 

內政部表示,2012年的修法重點之一,就是以「市價」協議價購和徵收補償,自「市價補償」新制施行以來,即使政府持續興辦交通、水利事業和產業園區等各項公共建設,需用的私有土地面積和以往差異並不大,但徵收取得面積比例逐年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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