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子余華英被控拐賣兒童案重審一審宣判,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法院指余華英為謀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合共17名兒童,造成12個家庭骨肉分離,有父母為尋找子女多年顛沛流離,抑鬱而終,批評她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應予以嚴懲。法院又指,雖然余華英有坦白,但不足以從輕處罰。
余華英因拐賣11名兒童,去年9月被判死刑。她不服上訴。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判遺漏其他犯罪事實,將案件發還重審。貴陽市檢察院偵查後發現,余華英亦涉嫌在貴州及雲南拐走6名兒童,令受害兒童總數增至17人;當中除1人由警方送回家外,其餘16名兒童被拐賣到河北邯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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