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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又發現蘇丹紅!濟生公司「飛馬牌咖哩粉」遭檢出蘇丹色素

中天新聞網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新北市衛生局今(30)日公布轄內辣椒粉、胡椒粉及咖哩粉等香辛調味料抽驗結果,於寬○食品工廠抽驗由濟生公司生產的飛馬牌特調咖哩粉600克(有效日期:2026.05.06D)檢出蘇丹色素一號。

於寬○食品工廠抽驗由濟生公司生產的飛馬牌特調咖哩粉600克檢出蘇丹色素一號。(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於寬○食品工廠抽驗由濟生公司生產的飛馬牌特調咖哩粉600克檢出蘇丹色素一號。(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楊舒秦表示,寬○食品工廠中由濟生公司生產的飛馬牌特調咖哩粉600克檢出蘇丹色素一號,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之虞,已移請濟生公司所轄臺北市衛生局依權責追查下架回收情形,並進一步釐清產品是否有違法添加或製程污染。

寬○食品工廠使用該批調味料26盒製成一般餐食,該公司已將剩餘庫存32盒全數下架並退回上游供應商。另為確保校園午餐安全,教育局與衛生局立即進行清查,經查寬○食品工廠供應本市5所學校均未使用到該批調味料,且其他轄內團膳業者亦未使用,教育局及衛生局已要求學校及團膳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必要時要求廠商提供自主檢驗報告。

蘇丹色素非我國准用的著色劑,不得使用於食品中。(示意圖/Pixabay)
蘇丹色素非我國准用的著色劑,不得使用於食品中。(示意圖/Pixabay)

新北市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於購買並使用辣椒粉、咖哩粉及胡椒粉等調味料產品前,可先取得該產品的合格檢驗報告,以保障自身權益。

蘇丹色素非我國准用的著色劑,不得使用於食品中,食品業者應落實原料自主管理,並確保食品製程應符合規定,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倘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切莫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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