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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承建商要確保本地工人優先就業 才可輸入建造業勞工

商台新聞

更新於 05月04日12:20 • 發布於 05月03日12:27

發展局表示,注意到近日有本地工友反映開工不足或失業,並懷疑有僱主未有遵守「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的規定和條件,今日再與獲批申請的總承建商舉辦簡介會。局方再次提醒業界須嚴格遵守輸入勞工計劃規定,包括總承建商需進行本地招聘,證明無法聘請足夠及合適人手後,輸入勞工的申請才獲受理;任何情況下不得以輸入勞工取代原來在職的本地僱員;輸入勞工的聘用條款必須與本地招聘的條款相同,工資不得低於相關職位的每月工資中位數等。

當局表示,相關工程的工務部門或公營機構,以及其他政府部門,會密切監察申請人有否遵守法例和計劃的規定。若總承建商違反計劃的規定,當局將會處分,包括撤銷已批出的配額、暫停接受新申請等。若違反僱傭合約或簽證條款,執法部門會嚴肅跟進。政府部門亦會因應承建商違規的嚴重性作跟進,包括在表現評核中反映違規行為,將影響未來中標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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