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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公布舊款智能身份證分兩階段失效

商台新聞

更新於 06月19日07:30 • 發布於 06月18日07:36

入境處公布,1970年或以後出生人士的舊款智能身份證,將於明年5月12起失效;1969年或以前出生人士的舊款智能身份證,就會在明年10月12日失效。

入境處表示,截至上月底,換證率已達到九成,以上次換證計劃的九成二換證率作估算,預料現時有18.2萬人仍未換領新身份證,處方認為是適當時候宣布舊款身份證失效的安排,又指相信未換證人士大部分身處境外,呼籲未換證市民盡快前往指定的人事登記處辦理換證。

入境處強調,即使市民的身份證失效,永久居留權也絕對不會受到影響,但如果他們在失效日期後,仍未換新身份證,將不能用已經失效的身份證辦理出入境手續,不過市民只要持有有效的旅行證,仍可以出入香港。使用失效身份證入境時,處方會收回舊證,並指示有關人士在30日內申領新身份證。如果不遵照命令,最高可處罰2.5萬元和監禁2年。

入境處又指,失效的身份證不能用作申領特別護照或其他香港旅行證件,其他政府部門或公私營機構可能會參考政府的安排,對身份證失效作出相應的安排。

入境處副處長戴志源指舊款智能身份證明年將分兩階段失效 盧紫菁攝
入境處副處長戴志源指舊款智能身份證明年將分兩階段失效 盧紫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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