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食安中心上周共發現68人非法攜受規管食物入境

商台新聞

更新於 09月17日11:30 • 發布於 09月16日11:32

食安中心在過去一周共發現68人懷疑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入境,全部未能提供相關衛生證明書。當中3人由檢疫偵緝犬偵察發現隨身行李分別載有生肉和生蛋,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 

食安中心表示,今年來共針對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入境,提出超過1400宗檢控,較去年同期上升近1倍。提醒市民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必須有來源地簽發的衛生證明書或食環署准許,否則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0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