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化學與分子科學學院化學專業本科生廖某(化名)2023年誤以為總學分已達畢業門檻,卻發現自己漏報。他獲化學院格外開恩,卻不被本科生院認同,因此無法取得畢業證書,於是告上法庭。內媒上周六(23日)報道,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廖某不符合畢業條件,校方做法並無不當,駁回訴訟請求。
案情指,廖某2017年考入武漢大學,2021年及2022年發現自己無法取得150分總學分,故兩度申請延期畢業一年。直至2023年4月,他的總學分已達149.5分,由於誤以為已選上其中一科學分為兩分科目,故一直未有為意,直至7月方發現沒有把上述課程輸入系統,換言之其總學分仍未達到畢業門檻。
在化學院幫助下,廖某獲得補錄,並參加考試,取得合格成績,卻不被本科生院認可。從2023年7月離校至今,廖某一直未獲校方通知領取畢業證書,其在武漢大學學籍狀態在中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網上顯示為不在籍(結業)。
經審訊,法院認為,武漢大學作為名校在畢業條件審核上採取嚴謹治學態度、嚴格把關,既是對學校負責,亦是對社會負責,否則其學籍管理規定將形同虛設,亦無法保障所有學生教育公平,故駁回廖某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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