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多項道路交通相關修訂規例刊憲。涉及的8項建議,包括規定電動車安裝車輛聲響警報系統、規定有可延伸架空結構的車輛安裝過高警示系統、規定在私家車上的兒童乘客使用兒童束縛設備,容許使用攝像顯示器代替傳統反射鏡,以及容許電動商用車輛無須申領許可證,便可在快速公路上行駛等。修訂規例將於下周三提交立法會以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運輸及物流局表示,新修訂旨在配合國際車輛標準、科技發展和香港的路面情況,提升道路安全和促進新汽車科技在香港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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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多項道路交通相關修訂規例刊憲。涉及的8項建議,包括規定電動車安裝車輛聲響警報系統、規定有可延伸架空結構的車輛安裝過高警示系統、規定在私家車上的兒童乘客使用兒童束縛設備,容許使用攝像顯示器代替傳統反射鏡,以及容許電動商用車輛無須申領許可證,便可在快速公路上行駛等。修訂規例將於下周三提交立法會以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運輸及物流局表示,新修訂旨在配合國際車輛標準、科技發展和香港的路面情況,提升道路安全和促進新汽車科技在香港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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