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士在申請政府職位時可選擇是否申報其殘疾情況,政府截至去年3月共聘請不少於2,438名申報了殘疾情況的公務員,佔公務員大約1.4%。社會福利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不滿比例幾乎屬於最低的經濟發達地區,促請政府就聘請殘疾人士訂立績效指標(KPI)。
狄志遠引述各地政府聘請殘疾人士佔公務員的比例,例如美國及日本分別有2.7及2.4%,認為香港在發達地區中表現最差。狄志遠直斥政府無起示範作用,無資格鼓勵商界聘請殘疾人士。他促請局方為殘疾人士完善職位設計及培訓,各政府部門應就聘請殘疾人士制定績效指標,而各部門亦應全面提供無障礙設施。
政府無計劃設指標
公務員事務局今日回覆狄志遠的書面質詢,指沒有計劃就聘用殘疾人士設任何指標。設立強制性的殘疾人士就業配額制度,可能會對殘疾人士造成負面標籤效應,反而不利他們融入社會。政府強調會一如以往,致力確保殘疾申請人在投考政府職位時享有平等機會,並給予他們適當的優先錄用機會。
原文刊登於 AM730
睇完新聞,記得追蹤am730以下平台,接收最新、最啱你嘅消息!
Facebook:am730 (https://www.facebook.com/am730hk)
Instagram:am730hk (https://www.instagram.com/am730hk/)
YouTube:am730 (https://www.youtube.com/c/am730video)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