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郭紹傑及嚴敏華,去年 12 月在東京靖國神社外,焚燒二戰甲級戰犯東條英機道具神主牌示威抗議,被當地警方以「侵入建築物」罪拘捕,本月 10 日分別判處兩人監禁 8 個月及 6 個月,緩刑3年。已被拘留 10 個月的郭紹傑今(18日)被遣返本港,嚴敏華則尚在日本處理手續中。
郭紹傑返港後表明會就判刑上訴,不滿日方無理檢控和起訴,又不准他們保釋,是「生命嘅謀殺」,但強調不後悔自己的行為,認為自己是為公義和平示威。
郭紹傑稱在拘留期間先後 8 次提出保釋,但都被日本當局拒絕,而特區政府及中國領事館均未有提供適切的協助。他表示被拘留期間見不到家人,又不懂日文,但相比起近月因反修例示威被控的示威者,自己所受的苦不足掛齒。
守護言論與新聞自由。立場新聞,寸步不退。
每月贊助支持立場新聞
留言 20
老貓
有事中國人 冇事香港人 什麼邏輯
2019年10月18日13:30
一氧化二氫
你去犯法仲要人哋中國領事館幫你,你講勿忘南京大屠殺我諗個初心係好嘅,但你都尊重一下當地嘅法律啦
2019年10月18日12:50
Roar
咁無人權,你哋唔去燒日本領事館嘅?
2019年10月18日14:47
子欣
人地在日本拘留了10個月,
連怎麽是逃犯條例都不清楚,
剛回來便帮他作立塲?
是否有點過份。
2019年10月18日14:49
Ultraseven
係日本法庭講會震撼啲!!
如果夠膽的話………………笑咗!!!
2019年10月18日14:11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