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修訂通過《突發事件應對法》周五(1日)起實施,政府部門從今就突發事件接受媒體採訪時,不能再以「無可奉告」搪塞。
新修訂法例共有八章106條,若干條文與新聞媒體有關。例如,第一章總則第8條規定,「有關人民政府和部門應做好新聞媒體服務引導工作,支持新聞媒體進行採訪報道和輿論監督」,第一章第七條則規定,「有關人民政府和部門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和經濟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訊息的,應當及時發布準確的訊息予以澄清」。
對於新法正式落實,中國記協公眾號稱,突發事件應對是一個系統工程,其中訊息發布、採訪報道及輿論監督十分重要,特別是在網絡社會,公眾對訊息透明度的要求大幅提升,對虛假訊息的容忍度顯著降低。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
留言 3
Miles
仲可以話個別事件唔覆,冇問題
1小時前
SL
即係話傳媒以後要好好約束自己唔好問難答嘅問題
1小時前
wong stoney
不要持住自己是記者就利用和騙
中國政府監督我玩我。還想鼓勵對我有偏見的人分裂社會搞事。
2小時前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