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港區國安法」是要處理外力干預、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和恐怖主義活動等4類罪行,如果發生的罪行可用香港刑事法和《公安條例》處理,根本不用「港區國安法」來處理。
被問到唱反修例歌曲、出席六四集會叫「結束一黨專政」口號等,將來會否被視為違反「港區國安法」,譚惠珠說,自己不知道法律條文會如何撰寫,但認為不要經常用一句說話詢問是否違法;一個人是否被定罪,要視乎事發的前文後理、意圖、是否涉及組織,有否足夠證據,並非所有人被捕後都能成功定罪。
對於路透社早前引述消息報道,指「港區國安法」將禁止香港的外籍法官處理國家安全案件,譚惠珠說,不知道消息從何而來,自己沒有聽過有關講法。
至於近期持續有反對「港區國安法」的抗議示威等,譚惠珠認為,遊行示威是港人的權利和自由,獲得保障,以後也會繼續。
留言 56
Ken
BEST
大口珠!咩文件啊,事前事後文件都證明呢個國安法係違反一國兩制啦
2020年05月31日05:31
TC
又話犯法就係犯法嘅?原來要睇前文後理,應驗了除非你係警察🌝
2020年05月31日05:53
你睇我唔到
皇上:「駛咩問啫,我話違法咪違法咯,我要拉你出去斬咪拉你出去斬咯,問」🤪
2020年05月31日06:00
HY
港英棄將痰餵豬😂
2020年05月31日05:36
Pers白夜
談法律? 現在是談實力,談數字。
你計好數,喜歡便以法屠城。喜歡便用解放軍屠城。
就算突然話要 某群人割讓香港,另外有群人回收,都從來沒人懷疑過合法性。
當然你有槍在手,計算過代價,用槍指著法官判刑,都是“合法””。
2020年05月31日05:44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