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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露營服務場地違例經營 部分無買第三者責任保險

商台新聞

更新於 06月18日02:30 • 發布於 06月17日02:36

消委會向政府查詢22個,聲稱提供露營服務場地的土地用途及牌照,發現只有3個地持有賓館(度假營)牌照或會社合格證明書,另外有9個場地懷疑違例發展「度假營」。

消委會進一步研究7個提供「豪華露營」服務的場地,發現只有3個場地明確表示有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有2個場地有職員24小時駐守,另有1個場地要求消費者簽署免責聲明,列明無權追究責任。消委會指,消費者若在營地遇上緊急情況或意外,未必能第一時間獲得支援及保障,促請場地經營者審視土地法規等問題,主動加強對入場人士的保障,政府可考慮為場地發牌,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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