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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中二生承認協助串謀詐騙及洗黑錢 判入勞教中心

商台新聞

更新於 11月13日05:20 • 發布於 11月12日05:22

一名14歲中二男學生,涉嫌協助詐騙集團收取電話騙案的4萬元騙款,被控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上午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勞教中心。

案發在去年10月,警方接報一名長者報案,指收到一名男子來電,訛稱是自己的兒子,被警方拘捕急需6萬元保釋金,事主按指示將錢交給一名陌生男子,事主其後聯絡到兒子才知受騙,之後事主再收到騙徒致電,要求額外4萬元保釋金,隨即報警,警方在元朗八鄉拘捕收款的男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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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司徒直
    判得太輕了, 怎會改过, 不論年齡,起碼五年才有阻嚇作用, 家長亦要陪坐。
    11月12日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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