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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未能提供合理反對理由 梅艷芳胞兄梅啟明遭頒令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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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 on.cc 東網
梅啟明遭頒令破產。
梅啟明遭頒令破產。

已故天后梅艷芳的胞兄梅啟明,早前遭一間餐飲管理公司入稟高院作破產呈請,聆訊今日(27日)在高院進行。法官認為,梅啟明未能提供合理的反對理由,頒令梅啟明破產,法庭將於一個月內頒書面判詞,詳細解釋決定。

破產呈請人為商維餐飲管理有限公司(Goodwill Catering Management Limited),答辯人為梅啟明。由於破產呈請書不開放予公眾人士查閱,現時公開的資料並無披露與該案有關的欠債詳細資料。

資料顯示,梅啟明於2023年3月在其任職的餐廳上班時報稱受傷,並一度昏迷,留醫12日後出院。同年梅入稟區域法院,要求經營該餐廳的商維餐飲支付由2023年 3月至今,因工傷而拖欠的工資等。區院於2024年7月2日發布書面判詞,裁定事件未能證明他是因工受傷,下令梅啟明需向餐廳支付4.7萬港元訟費。梅其後上訴,但被駁回,另需付2.5萬港元訟費。

案件編號:HCB 751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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