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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日報A1:任船亂泊上岸 阻街10年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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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 on.cc 東網
區議員引述,居民擔心引發蚊蟲及蛇鼠蟲害等健康安全隱患。
區議員引述,居民擔心引發蚊蟲及蛇鼠蟲害等健康安全隱患。
海旁亦有至少6隻船被放置,海事處表示不管岸上事宜。
海旁亦有至少6隻船被放置,海事處表示不管岸上事宜。
船隻及拖架違例放置於消防局後門口附近,或引致行人意外。
船隻及拖架違例放置於消防局後門口附近,或引致行人意外。

過去不少議員批評政府部門各自為政,導致後巷雜物和棄置電單車問題無法解決。有離島區議員收到多名坪洲居民的反映,指島上經常有船隻及拖架違例放置於海旁及行人路旁,憂慮衍生衞生問題,更會阻礙居民出入。然而海事處指島上違例放置船隻非職權範圍內的事宜;食環署則只處理控蚊滅鼠等工作;離島地政處指現行條例並非打擊問題的可行做法。該區議員指相關問題已纏擾逾10年,認為現時未有正式法例規管,執法像玩「捉兒人」。有立法會議員直指有關情況「明顯是阻街」,現行法例有漏洞,部門需要聯合執法顯示決心。

離島區議員黃漢權及另一區議員向區議會提交的文件,指坪洲翠濤花園、坪利路、消防局及南灣沿路一帶,經常有船隻及拖架違例放置於海旁及行人路旁。他們表示,島上居民擔心引發蚊蟲及蛇鼠蟲害等健康安全隱患,以及可能造成行人意外。

黃漢權指相關問題已經存在超過10年,又指島上長期有30至40隻船被放置。他認為現時缺乏實質法例處理事件,執法像玩「捉兒人」,船主收到警告後只是將船隻移至島上其他位置,「A點搬B點;B點搬番去A點。」被問到會否希望政府修例解決事件,他期望政府有「新做法」,例如參考政府打擊後巷雜物的做法。

海事處回覆本報查詢指出,該處負責香港水域內船隻及航行安全事務,船隻放置在岸上的事宜不在海事處的職權範圍之內;食物環境衞生署亦回覆指因應居民的關注,人員已加倍留意該處衞生情況,亦加強對放置船隻附近的公眾地方進行控蚊滅鼠工作,以防蟲鼠孳生,包括清理垃圾、消除積水、清除蚊子潛在孳生地點、施放除害劑及放置毒鼠餌等措施。

離島地政處書面回覆區議會則指情況屬街道管理問題,現行法規的立法原意,主要針對非法搭建構築物或較固定物件長期佔用政府土地等情況,對涉及可移動或非固定的物件暫時佔用政府土地而言,並非有效的執管工具。

處方解釋,放置可移動或非固定物件者可在通知期屆滿前輕易把物件移至另一不受執管通知規限的位置,以遵照通知的規定,規避署方根據該條例而採取的執法行動;由於已獲遵從的通知不再適用,處方須再度在佔用政府土地的新位置,張貼移走物件的法定通知,給予有關人士合理期限移走物件。

地政總署回覆本報查詢又指就最近一次跨部門聯合行動而言,地政處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28章)就25艘船隻和39個拖架張貼通知,該些佔用政府土地情況於限期前已獲糾正。

有跟進相關議題的議員陳學鋒認為部門需要聯合執法顯示決心,又指放置船隻於路上的行為「明顯是阻街」,認為可以參考政府早前打擊衞生黑點的做法,建立更高層級統籌機制。他又認為現行法規有漏洞,建議搬走長期阻街的船隻再向船主收回費用,或限制要將船隻搬離某一範圍或距離。

■記者林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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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

  • 6666
    班垃圾只識國安,對於一個社會既細少事務就係咁樣, 明明都開左個副司長出黎,又冇反對派,都搞成咁, 又唔洗問責,一年過一年,叫口號就叻,處理實事咪咁囉, 夏寶龍又冇出聲,中共又肯定佢地工作,佢地覺得邊有問題,有問題都係提出問題果條友,要解決都係解決提問題果班人,結果社會好多民生問題技窮見底唔識處理。
    22小時前
  • 功成不必在我
    每隻船,倒追返咁多年,每日每個罰單時段追返 可能財政盈餘都不是夢
    22小時前
  • Mak 麥
    香港法律對有錢佬乜嘢都可以!
    23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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