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泛民初選案、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而被還押的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另涉2宗大鬧立法會之案件,其中1案指他於2018年立法會審議高鐵一地兩檢期間襲擊保安。該案今天(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辯方律師指林擬認罪,因此申請撤銷保釋。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申請,下令交林予懲教署看管。
現年45歲的被告林卓廷今天被押解上庭,他被控1項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控罪指他於2018年6月13日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妨礙正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王祥。此案發生於2018年6月13日,立法會就高鐵一地兩檢議案二讀及表決時,有泛民議員抗議被趕離場,期間涉嫌與保安推撞,因而被控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及普通襲擊罪。本案2名被告林卓廷及尹兆堅於上月8日提訊時,均表示擬承認部分控罪,控方透露部分控罪將以其他方式處理,他們將於12月13日正式答辯。
案件編號:ESCC 299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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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
→狝~象形黃畜冚家大劣🐔又寫甲骨文
721死畜三白眼,無期徒刑!!
2022年09月06日08:42
Vin
林卓廷呢隻賤狗,做得太多衰嘢,有排佢坐監。😎😎😎
2022年09月06日10:34
Miles
不是說好賣月餅籌款打官司嗎?為何認罪?賣月餅的錢又袋袋平安?正杏加橙又呃手足😂😂😂
2022年09月06日10:00
Baddy Mane
仲有係721嘅主謀
2022年09月06日11:19
Gaatzaat
做乜認罪咁衰仔呀
影衰晒我哋啲黃絲
😤😤😤😤😤😤😤
2022年09月06日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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