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與多間企業,簽署參與北都都會區發展的意向書和參與書,香港中華總商會會長蔡冠深認為,簽署意向書是顯示信心的態度,但未必等同具法律約束力,指表達意向不等於一定要做,不是具法律約束力的合作備忘錄。他接受《明報》訪問時指,簽署安排可以創造氣氛,至於具體投資哪些項目,以及投資額多少等,必須視乎規劃和設計,以及資金需要等,形容「真的要計數」。
蔡冠深認為政府有更多主導角色未必是壞事,但與商界各有角色,政府負責頂層設計和整體規劃,商界視乎情況決定投資,政府不可能、亦做不到指定商界負責哪一項,以及投資多少。
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上月與工商界會面時指,期望工商界以「實際行動」愛國愛港,有份出席會面的蔡冠深認為,夏寶龍只是指明方向,表達北都發展對香港很重要,希望企業可多支持及投入,並非要求發展商做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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