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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七一煽惑他人襲警 23歲地盤工今被裁定罪成 還押11.1判刑

on.cc 東網

更新於 5小時前 • 發布於 6小時前 • on.cc 東網
涉案地盤工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今日被判罪成。
涉案地盤工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今日被判罪成。
案件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審訊。
案件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審訊。

一名地盤工涉嫌於2021年7月1日,銅鑼灣警員遭刺傷事件發生後,在連登討論區留言,說「下次應該插身體中間小腸嘅部位」,其後因涉嫌煽惑他人襲擊警員被捕。他否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今(4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被裁定罪成。法官認為涉案內容並不空泛,不是信口開河,被告在敏感日子留言,反映被告心態,下令被告還押至11月1日,再聽取求情及判刑。

23歲男被告容昌明,報稱任職地盤工。控方指,2021年7月1日銅鑼灣崇光百貨外,有警員被刺傷。被告之後在連登討論區留言稱「插×死佢老竇老母」、「下次應該插身體中間小腸嘅部位,插穿咗小腸想唔死都難」、「教人下次點做都唔得?」、「你老母臭×好驚下一個畀人插中小腸係你?」警誡下被告稱,當時社會風氣比較仇警。他見有警員受傷,有些幸災樂禍,貪玩下留言,沒有思考後果。被告自言當時比較激進,發出匿名留言和回覆,感覺不需要負責任,強調自己沒有意圖煽動他人攻擊警員,或者把他的留言實現。

法官裁決時指,被告不可能不知道2019年社會事件對香港的衝擊和分裂, 有部分市民作出激進行為,警民衝突時有發生,7月1日更是一個風險較高的敏感日子。案發時當時社會瀰漫仇警氛圍,不能抹殺有人被煽動的潛在風險。法官強調,被告的留言內容並不空泛,反而互相配合首尾呼應,產生累積效應,並不是情緒宣洩,也非順口開河。被告是一個思想正常人,但他仍然選擇在7月1日的敏感日子在刺警主題上留言,這反映被告的心態是煽惑他人傷害警務人員,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DCCC 22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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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7

  • →狝~象形黃畜冚家大劣🐔又寫甲骨文
    呢條畜牲黃黑肥狗真樣衰
    5小時前
  • Yin
    抵L死
    5小時前
  • 天涯孤客
    膠噏討論襲驚就要重判 真係公開煽惑例如721打市民個班就乜事都冇
    4小時前
  • 逍遙自在
    曱甴話:袋底見,手joke😂我哋會喺外面繼續抗爭(口講)🤣
    4小時前
  • ✨JonJon✨
    23歲?🤔 個樣似4字頭🤔🤔
    4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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