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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協:政府立法規管劏房應涵蓋「籠屋」及「板間房」

商台新聞

更新於 11月11日03:00 • 發布於 11月10日03:06

社區組織協會表示,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立法規管劏房,但不涵蓋「籠屋」床位,亦沒有清晰列明是否規管「板間房」,很多基層租戶不清楚自己的住所會否受影響,加上政府沒有明確安置政策,令基層居民感到擔心。
有居住於不合規格的劏房的長者指,目前只能等候業主通知,形容「煮到埋嚟就食」,只能逆來順受;亦有租住板間房的長者指,至今不清楚會否受影響,希望當局盡快公布立法詳情和安置的安排。
社協建議,政府應開始制定立法時間表,同時要規管劏房的人均面積,確保最低居住面積合乎人道,不會少於公屋的最低擠迫戶面積;亦要釐清規管對象,擴闊劏房的定義及類別,取締籠屋和板間房;以及派社會服務支援隊跟進居民安置安排,確保不會無家可歸。

社協建議政府同時取締籠屋和板間房 張曉欣攝
社協建議政府同時取締籠屋和板間房 張曉欣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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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狝~象形甲骨冚家大劣🐔終於承認自己係🐕
    學畜牲Lun住籠便ok
    11月10日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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