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健康 陳郁茹/台北報導】家中醫藥箱常會存放感冒藥、胃腸藥、皮膚用藥、外傷用藥等各式藥品,當中也容易堆積過期、未使用之藥品,趁著農曆新年掃除,民眾可以1次斷捨離,妥善清除廢棄藥物。
藥品存放有技巧 變質別再繼續用
市面上的藥品劑型百百種,但每個保存的方式大不同,食藥署特別列出常見藥品的保存方法:
1.口服錠劑或膠囊:盡可能原包裝保存,建議保存期限為從開封後或調劑日起算半年內服用完畢。
2.外用藥:外用藥膏在開封後可於室溫存放至多半年,且不建議分裝成小罐。藥品的外觀若出現破損,藥膏變色、變硬或發臭等,就應避免使用。
3.眼用藥:眼藥水(膏)建議在開封後1個月後丟棄,部分眼藥水需要冷藏保存。
4.藥水:糖漿藥水放冰箱可能會產生沉澱,建議放室溫即可,開封後當次治療期間未使用完就要丟棄。粉泡藥水依藥品不同而有所差異,請詳讀包裝說明來進行保存。
5.磨粉藥品:因藥品經過磨粉後易受潮變質,建議僅於醫師開立的天數內服用,若沒服用完應直接丟棄。
6.栓劑:除非特別說明應冷藏保存,請將栓劑連同藥袋放置於室溫且陰涼乾燥處儲存。若出現變質或外觀異常,則不建議繼續使用。
7.胰島素:未開封的胰島素須冷藏保存,且可放至包裝上的有效期限。若已開封或常規使用中,則依廠牌不同,通常可在低於30℃的室溫下保存4至6週。
食藥署表示,一般藥品通常需存放於室溫下即可,除非藥袋或藥罐容器上有特別標示,或是藥師有特別提醒,才需要存放於冰箱冷藏(2至8℃),否則保存於冰箱反而容易讓藥品受潮變質。另外,陽光直接照射或是置於濕熱的環境中,會造成藥品的變質,存放時多加留意,才能確保藥品品質。
丟藥按3步驟處理 特殊藥需遵循管道回收
針對過期、用不到之藥品,食藥署指出,可以透過以下3步驟來處理:
▸撇步1:詳閱標示,正確保存
針對藥品保存注意事項,應按照藥品說明書(仿單)或藥袋上的指示儲存,一般藥品通常存放於室溫下即可,且應避免放置於陽光直射或濕熱環境。此外,除非有標示需冷藏的藥品,切勿隨意冷藏藥品,以免讓藥品受潮。而開封瓶裝藥品建議註記開封時間,並保留藥品包裝及仿單(說明書),且每次使用完畢應確實密封。另外,藥品應存放於兒童不易取得的地方,以免被兒童誤食。
▸撇步2:廢棄藥品,斷捨離
民眾詳細檢視家中藥品,關於治療療程已結束卻未服用完畢的藥品;已過期、變質(變色、粉碎或潮解)的指示藥品;開封已久的藥品(藥物「保存期限」是指未開封的情況,例如瓶裝口服藥品或外用藥膏開封超過半年、眼藥水或眼藥膏開封超過1個月、或是無法確認何時開封)皆建議予以丟棄。
▸撇步3:藥品丟棄,妥善處理
不同藥品,回收丟棄的方式也不同,舉例來說,特殊藥品(如針劑、抗腫瘤藥品、抗生素、荷爾蒙藥品及管制藥品)需拿回醫療機構或藥局回收;一般膠囊及錠劑藥品可直接丟進垃圾袋,隨一般垃圾焚化處理。但如果是藥水,切勿倒入馬桶或水槽中,需先以吸水物質(如砂土、咖啡渣、茶葉、報紙等)放進夾鏈袋或塑膠袋中,再將將藥水倒入袋中後確實密封,最後把夾鏈袋或塑膠袋密封,丟進垃圾袋隨一般垃圾焚化處理,其他藥品包裝或容器則依規定進行回收。
最後,食藥署提醒,就醫所攜回的藥品,應遵照醫囑及藥袋標示按時服用,切勿囤積藥品。民眾若有藥品使用、保存、丟棄及購買常備藥品等相關問題,都可以向社區藥局藥師諮詢,確保藥品的品質、安全和有效性。
# 首圖來源/Freepik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