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6名男子模仿南韓「N號房」案件,透過網絡威逼利誘86名未成年少女拍攝裸照等性影像上傳社交群組營利。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審理後,周三(25日)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主犯有期徒刑12年,其他人分別判囚1年5個月至10年不等。
該團夥以35歲男子潘擇維為首,2021年夥同自稱「台蘿教主」的37歲男子陳佐維在通訊軟件Telegram創設群組「SCP」。他將先前在網上收集的139部未成年人性影像,加入該群組後,即提供部分性影像作為群組廣告招募會員,並以送手機、拍照就能賺錢等理由誘騙少女自拍猥褻影像,3個月賺逾800萬元新台幣(約190萬港元)。
該團夥要求少女拍攝裸體以異物插入下體、自慰、吃糞等影像,待月結支薪時反口稱「一切都是詐騙」,再製作「威脅大禮包」恐嚇如不繼續拍攝,會將所拍性影像發布給其親友。被害少女多達86人,年齡介乎9歲至17歲。檢方去年12月起訴求處其中3人重刑30年,惟如今判刑不足一半,檢方將在收到判決書後評估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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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狝~象形甲骨冚家大劣🐔終於承認自己係🐕
台灣法治🤭🤭
淫犬Lun一定支持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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