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涉及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的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等4人晚上再被羈押禁見,午夜過後由囚車送往看守所。
台北地方法院指,4人犯罪嫌疑重大,而且有逃亡、滅證及勾串的可能。法院指,柯文哲等4人所涉的罪行,部份最輕可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有高度逃亡的可能,加上柯文哲以及其他被告,包括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以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都具有相當的政治或經濟實力與人脈,與有較強的能力和資源在出境後,於海外長期停留。法院又披露,柯文哲與其他涉案人士在5月的通話紀錄,曾提到要把「簡訊刪光」等內容。
法院又披露,柯文哲曾經提到,有安排妻子陳佩琪與子女一起離境躲避紛擾等,可見他面對偵查時已計劃安排全家離開台灣,他們亦有有能力和資金在海外生活。
法院又提及,證據顯示柯文哲曾指示已潛逃的前秘書許芷瑜出境潛逃,多名證人的證供亦足以證明,許芷瑜曾為柯文哲收受巨額現金,與案件有高度關聯的可能。
台北地檢署早前以收賄及圖利等罪名,起訴柯文哲等人,提議對柯文哲判監28年半。台北地方法院其後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新台幣保釋,並限制出境;地檢署不服提出抗告獲接納,北院其後將柯文哲的保釋金提高至7000萬,並要佩戴電子腳鐐。地檢署之後第二度提出抗告,獲高等法院接納並撤銷保釋裁決。北院傍晚六時就案件第三度召開羈押庭,到晚上十時許宣布裁定柯文哲等四名被告羈押禁見。柯文哲的律師說,將與柯文哲討論是否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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