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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處理不當隨時當撻訂!細訂支票的注意事項!

易發睇樓團

更新於 10月16日03:31 • 發布於 10月16日03:31 • 易發睇樓團

如果心儀的單位比較搶手,為表誠意,代理通常會建議買家先開一張細訂支票,並先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當業主同意出價後就可以立刻簽約,以鎖定心儀放盤。

那寫支票時,抬頭應該寫什麼?相信很多人都有此問題,在未知道業主用那一間律師行的情況下,有些代理會建議先在支票抬頭寫上業主的全名,但其實這是危險的做法,如業主賣樓後資不抵債,甚至是假業主,隨時會提取了訂金後,就消失不見。

另一個建議是不寫任何支票抬頭,直至業主同意出價後,才補回抬頭。這是非常危險的,大家千萬不要這做,因為支票上已有買家的簽署,只要有任何人補回抬頭,支票就會成立,一旦被不法分子兌現了,買家無法追回有關款項。

如果真的遺失了支票,而支票又未被兌現時,發票人想停止支票支付可以怎樣做?他可通過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或櫃檯辦理停止支付,但需要支付手續費的。

最理想的做法當然是在支票抬頭寫上賣方律師行的名稱,但如果真的不知道對方用那一間,選擇填寫自己會用的律師行名稱也是可行,由買方律師樓過訂金至對方律師樓。還有一個方法,就要在抬頭先填寫律師這兩個字,之後成事後,才補回完整律師行的名稱。

支票的原意是為了省去攜帶現金的麻煩,但有些人會因為填寫錯了支票的內容,或其他原因,而導致銀行將支票退回 (即俗稱彈票),反而有機會負上刑事責任。

常見的彈票原因,包括支票上的的受款人名字與存入賬戶的名字不一致、發票人賬戶餘額不足、填寫的金額及日期書寫有誤、發票人的簽名、蓋章不符合等。就此情況,受款人通常都會要求發票人再填寫一張新的支票就可以。

然而,並不是所有人都會接受再次入票的。如果在買樓時,交付訂金的支票出現被彈票的情況,有機會被視為買家毀約,撻訂所以被沒收訂金,代理也有權向買家追討雙方佣金作賠償。

為了減少情況發生,交票時記得要檢查支票上的資料是否正確,或者可以考慮用本票代替支票,雖然到銀行開本票時需要付手續費,但由於本票是由銀行發行的,因此可信度很高。

此外,如果當受款人兌換支票時,發現發票人賬戶餘額不足,是有開空頭支票的意圖,有機會負上刑事責任的,所以記得寫支票時,要將足夠的金錢過數予支票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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