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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公署約談|「依法約談」部分在港外國新聞機構負責人及記者 公署:好自為之

集誌社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集誌社》資料圖片)

駐港國安公署今日(6 日)表示,依據《香港國安法》規定,針對宏福苑火災及立法會選舉的「虛假訊息」和「炒作抺黑」,對一些在港外國新聞機構負責人及記者,進行了約談。這是駐港國安公署第二次約談行動。

駐港國安公署今日出稿指,公署認為,火災後,從中央到特區,從政府到民間,從香港到內地,齊心協力抗災救災,廣大媒體客觀報道。

指有外媒罔顧事實 破壞了香港共克時艱的氛圍

駐港國安公署指,「近期有外國媒體涉港報道罔顧事實、散播虛假訊息、歪曲抺黑政府救災善後工作 ,攻擊干擾立法會選舉,挑動社會分化對立,破壞了香港當前和衷共濟,共克時艱的氛圍,沒有體恤災民的痛若和感受,傷害了香港市民的感情,誤導了國際社會的認知」,公署表示嚴重關切。

「不得編造虛假訊息」

駐港國安公署指,新聞自由跟守法並行不悖,任何媒體不得借新聞自由之名,干涉中國內政,干預香港事務。公署又指,所有香港在外國新聞機構負責人及記者,均有法律義務,必須遵守《香港基本法》、《香港國安法》等,嚴格格守新聞職業操守,堅持真實準確、客觀公正的報道原則,不得編造虛假訊息。

「自我珍重,好自為之」

公署又指,希望在港外國新聞機構記者能秉持職業操守,客觀公正報道,嚴格遵守法律規定,「自我珍重,好自為之」,不可觸碰法律紅線。公署發言人指,對所有反中亂港份子「以災亂港」行徑絕不姑息。公署指,將一如以往密切關注媒體相關報道。

這是駐港國安公署第二次約談行動。今年六月,公署首次在港展開行動,要求香港警方國安處協助、配合,港國安警為公署對六名被指涉嫌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安排「約談」,及搜查六人住所和葵涌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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