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原國家反恐專員劉躍進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委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已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劉躍進利用擔任天津市公安局分局副局長,禁毒局局長、黨委委員、部長助理,國家禁毒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現年65歲的劉躍進,曾在天津市公安局工作多年,之後調任公安部,2011年湄公河慘案發生後,出任專案組組長,成功將大毒梟糯康帶回中國,事件更被拍成電影。之後他轉任公安部,今年3月被查,被指留存涉密文件,半年後被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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