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華裔女首富張美蘭早年從西貢商業銀行挪用123億美元(約959.4億港元),今年4月貪污、行賄及違反銀行法規等罪成,被判死刑。她其後上訴,胡志明市高級人民法院周二(3日)維持其死刑判決。
法官認為,該案造成損失巨大,且後果極其嚴重,沒有減刑的依據,故駁回張美蘭的上訴。不過,根據越南法律,如果張美蘭歸還被認定侵吞資產的至少四分之三,並與當局合作,她仍然可能獲得減刑。越南檢察官曾稱,張美蘭必須償還約110億美元(約858億港元)才能免於死刑。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