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1名機場三跑道項目分判商時任管工,涉嫌向3名紮鐵工人索賄,收受超過1.6萬元,他被控4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7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獲准保釋,下周一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31歲的被告高俊彥案發時任職浩洲工程,負責帶領及指派紮鐵工人工作。他被指分別向3名紮鐵工人索取每個工作天100元的賄款或不定金額的茶錢,以協助他們繼續受僱於浩洲工程;他又向其中一名紮鐵工收取6000元賄款,以安排對方超時工作,從而賺取「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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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落案起訴1名機場三跑道項目分判商時任管工,涉嫌向3名紮鐵工人索賄,收受超過1.6萬元,他被控4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7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獲准保釋,下周一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31歲的被告高俊彥案發時任職浩洲工程,負責帶領及指派紮鐵工人工作。他被指分別向3名紮鐵工人索取每個工作天100元的賄款或不定金額的茶錢,以協助他們繼續受僱於浩洲工程;他又向其中一名紮鐵工收取6000元賄款,以安排對方超時工作,從而賺取「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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