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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借戶口供詐騙集團清洗黑錢逾360萬 加刑判監32個月

商台新聞

更新於 35分鐘前 • 發布於 5小時前

一名21歲男子,3年前因借用自己的戶口被一個詐騙集團,從事假冒官員的騙案,涉及清洗黑錢超過362萬元,他承認洗黑錢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監2年8個月。

案情指,一名女受害人,在2021年8月,先後接到聲稱內地銀行及執法人員的來電,指她在內地干犯罪行,要求披露個人及銀行帳戶資料,事主其後發現帳戶中的80萬元被人挪用後報警,警方調查後,拘捕案發時18歲仍屬學生的被告。警方發現,被告戶口曾有14筆總額逾360萬元的存款,迅速又被提走,相信是用作洗黑錢的傀儡戶口。

警方:傀儡戶口越趨嚴重 申請加刑

警方在法庭判刑後會見傳媒,指今年頭8個月共有7000人因涉及清黑錢罪而被捕,較去年同期上升約兩成半,當中5400人,即佔總被捕人數7成都是傀儡戶口持有人。由於情況越趨嚴重,警方經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會在區域法院審訊的案件,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案條例,就這類案件申請加刑,以今日的案件為例, 被告的刑期就增加了3成至判監3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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