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14日,台北市禾馨新生婦幼診所一位劉姓女醫師,執業過程中替女患者進行子宮鏡手術時,不慎刺穿子宮與右側髂動脈,造成患者腹腔內大出血,轉院急救後仍回天乏術,遭判7月徒刑、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而她事後也從禾馨離開,目前在中山醫院看診,院方今(8)日也回應,該醫師為兼任,目前暫無調整。也就是該醫師診未變動。
判決指出,劉女2023年9月14日上午治療一名子宮內膜增生的女患者,進行子宮內視鏡手術要刮除增生之子宮內膜,卻疏未注意刮杓須深入子宮腔內才可操作,結果不慎刺穿患者子宮,以及從腹主動脈輸送血液到骨盆與下肢的右側內髂動脈,造成患者腹腔內大出血,在手術檯上瞬間心跳與血壓驟降,劉女驚覺狀況危急,趕緊將患者轉送台大醫院急救,但當天下午患者仍不幸往生。
患者丈夫事後怒告劉女,劉女承認過失,積極與家屬調解,最後雙方同意由劉女與診所連帶賠償共1050萬元和解,已先付700萬元,餘款350萬元從2025年1月起按月支付70萬元直到付清,台北地院法官審酌劉女認罪且無前科,且深表悔意,准許檢方聲請,改採認罪協商程序審理,依過失致死罪判處7月徒刑,緩刑5年,若未履行和解條件則撤銷緩刑,可上訴。
而事後,劉女也從禾馨離開,目前在中山醫院以及星采星和醫美看診,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台北中山醫院院方回應,劉醫師在該院為兼任,醫院不會干涉醫師過往就診行為與醫療糾紛,目前劉醫師的診暫無變動。而星和醫美則無回應。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