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不少國際學校除了收取學費外,亦會要求家長購買債券,或支付提名權、工程費用等以籌集資金,申訴專員公署今年1月發表主動調查報告,批評教育局多年來一直沒有就收費設立審批制度,與《教育規例》有矛盾,促請當局盡快制訂審批機制。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今(5日)表示,局方一向視這些費用為學校與家長之間的「私人財務安排」,惟現今國際學校發展出不同收費,下學年起會要求所有私立和國際學校就徵收其他費用提交申請。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討論向4間國際學校提供工程設備貸款,教育界議員葉建源提到,不少國際學校都會向家長徵收其他費用,包括債券、提名權或作工程徵費,費用高昂,惟當局未有規管,要求當局監察,以免令國際學校「超級貴族化」。議員譚文豪亦表示,家長在購買債券和繳交工程費用上並無選擇,形容是「焗畀」,要求教育局承諾檢討相關收費,例如要求學校收到政府資助後,減少相關收費。
楊潤雄表示,下學年起會要求所有私立學校徵收學費以外的收費前,都需向提交申請,局方會「一次過」要求學校申請,但仍需時整理出合理和切合學校需要的制度。至於2020/21學年前其他徵費,楊表示每間國際學校的運作,以及收取費用的用途都所不同,局方需要與每間學校商討,建立適當的規管程序。他強調,教育局以往視債券為學校和家長之間的私人財務安排,不會直接參與,惟現時不同學校推出不同的收費,有必要實施審批制度。
另外,會上通過了向財委會建議向宣道國際學校、香港墨爾文國際學校、香港思貝禮國際學校以及法國國際學校,免息借出共14.4億,應付學校工程費用,貸款分10年攤還,預計令政府少收近3億利息。委員會亦通過向財委會提交12.6億元的一筆過撥款,資助自資專上院校成立約30個新課程,楊潤雄認為撥款有助提升院校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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